2021年党政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强烈的“十四五”开局意识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加快推进特色鲜明、品质卓越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党的建设方面
1. 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好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制度,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省属高校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促进学校领导班子运行状态、校园政治生态、事业发展势态“三态”持续向好。(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
2. 加强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开展主题宣传,坚定师生理想信念,激发爱党爱国热情。持续推进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不断完善“三全育人”工作格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和防控机制,强化各类意识形态队伍建设和阵地管理,加强涉外意识形态管理,全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主动权。加强苏州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研究院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3.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优化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党支部内涵式、优质化建设,确保高校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持续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通过助推党建工作项目化运作、培育做亮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等措施,着力打造“三个标杆”。持续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制度,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大在高知识群体和优秀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党校、各二级党组织)
4.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科学选任干部,做到人事相宜、人岗相适,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做好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换届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交流或轮岗有关规定,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层干部及新提任干部专题教育培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党校、人事处、审计处)
5.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制定落实“两个责任”清单,认真做好履职记实。开展2021年校内巡察工作,开展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检查、专项督查,做好第三轮巡察整改报结工作。完善政治生态监测评估机制,优化净化校园政治生态。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强化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履行“一岗双责”述职评议的监督检查。打造“四结合三融入”廉政教育品牌。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审计处、机关党工委)
6. 加强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和老干部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强化党对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的领导,认真落实高校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做好党外中青年骨干培养工作。做好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等工作。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组织召开校教代会、学代会、研代会,切实推进团学组织改革,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推进关工委优质化建设。(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工会、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离退休工作处)
二、加强顶层设计方面
7. 做好“十四五”开局之年工作。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做实做细调研论证工作,科学制定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配套出台相关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确保三者之间有效衔接。逐步建立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年度考核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战略和行动合力,以“十四五”发展规划为引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打好精彩的“十四五”开局仗。(责任单位:“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机构成员单位、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部〉)
8. 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适时修订《苏州科技大学章程》,进一步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梳理并修订人事制度、学科建设、科研管理、人才培养等相关规章制度,积极破除“五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紧紧围绕省高校综合考核要求,结合学校新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情况,继续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其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优化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增强学院管理能力,激发“学院办大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教务处、研究生部、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工委、工会、各学院〈部〉)
三、人才培养方面
9. 推进一流本科建设。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围绕“‘四新’建设”“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推进新专业论证申报,优化专业布局;加大实训中心建设力度,做好师范类、工程教育类等专业认证、评估工作;完善《2018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坚持“五育”并举,加强学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积极推进校级“金课”建设项目,国家一流课程实现零的突破。做好2021年教学成果奖和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把质量关,提高省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数量。扎实推进敬文书院建设。(责任单位:教务处、体育部、团委、敬文书院)
10.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落实《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和管理,培育高等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实现省优秀硕士论文数量的新突破。推进和优化产学结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实践培养基地建设,提高专业实践教育实效。积极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力争使在校研究生人数达到3000人。(责任单位:研究生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11.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推广本科生导师制,引导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和科学研究工作,扎实推进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做好2021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工作以及省赛、国赛的参赛工作。启动2022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准备工作。做好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和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等高水平学科竞赛参赛准备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12. 加强招生就业和学生教育管理。提升生源质量,开拓就业市场和渠道,提高“后疫情”时代就创业精准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毕业生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加大学风建设力度,加强学业指导,提升考研升学率,强化课堂规范和考风建设,持续打造优良学风。进一步完善助学解困体系,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动态监测与评估体系。做好国防教育和大学生征兵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部、教务处、团委、保卫处、人民武装部、各学院〈部〉)
四、学科、师资与科研工作方面
13. 加强学科建设。按照博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标准和要求,重点打造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学科,确保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做优做强各项申报指标。做好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规划建设工作。做好省优势学科三期项目验收和省重点学科项目验收工作,同时做好省“十四五”重点学科申报工作。推进交叉学科发展,提升学科管理水平。启动校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的遴选和建设工作,实现省、校级重点学科有效互动和支撑,不断健全学校学科建设体系。全力做好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和首轮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的后续跟进工作。(责任单位:学科建设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与学院)
1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政策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全年计划引进各类人才160人。强化学科团队、梯队建设,夯实师资队伍建设基础。继续实施高端人才培育计划与优青培育工程,做好人才工程项目的申报、管理及后续服务工作,全年新增国家级及省部级人才60人。(责任单位:人事处)
15. 提升科研创新服务能力。加大项目申报工作力度,获批各类国家级项目不低于50项。切实加强在研项目管理,狠抓高质量科研成果产出,整合校内外优势资源,培育重大标志性成果,布局国家奖,争取省部级奖不断线。加强“水处理技术与材料”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点建设管理,积极培育新的高级别科研平台。本着“科研率先融入苏州”的原则,深化与地方政府、龙头企业和创新载体合作,开拓产学研合作新局面,加大成果转移力度。加强城市发展智库、创新生态研究院等建设工作,提交更多有影响力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围绕苏州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主办好“第三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国际会议”“第二届城市创新生态论坛(苏州)”。加强学术支撑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图书馆、学报建设。(责任单位: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城市发展智库〈高级研究院〉、苏州创新生态研究院、苏州乡村振兴〈城市一体化改革发展〉研究院、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院、图书馆、学报编辑部)
五、开放办学方面
16. 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克服疫情影响,持续推进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大学的实质性合作,积极培育和储备高质量交流合作项目。适度扩大中外合作办学规模。发展后疫情时代留学生来华教育,积极争取获批援外项目,进一步拓展各类留学生规模,做好援外短期培训和学历教育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国际合作交流处、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工作处)
17. 提高对外合作实效。继续深化校地校企合作。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持续深化省市共建项目实施,切实推进江枫校区家属区社会化管理工作。完善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运行机制,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校长办公室、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人事处、财务处)
18. 推动继续教育量质齐升。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做好面向艰苦行业与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工作。培育申报新的校外教学点,拓展非学历教育,重点打造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等一批特色品牌项目。(责任单位:继续教育处、继续教育学院)
六、平安和谐美丽校园建设方面
19. 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校园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力争做到校内师生员工“零感染”。持续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做好涉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外籍师生管理。(责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 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合理化解债务风险。完成校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实验室运行支撑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学术交流中心社会化运营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管理。融合“三重一大”政策跟踪审计,实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单位:财务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计处)
21. 积极稳妥地做好天平学院转设相关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协议约定,配合春来教育集团做好天平学院转设工作,提前谋划天平学院转设后相关人事管理、校区功能布局等工作。(责任单位:天平学院转设发展筹备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学院)
22.持续推进基础建设。加快国地联合工程实验室验收交付工作。推进石湖南区学生宿舍、东区操场等在建工程,确保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加快开工建设地震模拟振动台实验室、金螳螂土木创新实践教育中心等项目。实施2021年基建与重大维修项目。完善融合门户平台功能,持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责任单位:基建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23. 深化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持续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消防控制室联网控制改造,完善学校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突出隐患排查整改,聚焦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源头管控和系统治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建设绿色校园。继续改善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切实提高师生幸福指数。(责任单位:保卫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人事处、工会)